为落实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和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安全工作,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,2月25日上午,我院分管科研院领导农晓琳副院长带领科研办、后勤保卫科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组,对我院科研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。
检查组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》进行逐项检查,着重对危险化学品、废弃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的储存、使用、处置等环节以及用水用电安全、仪器操作安全、实验动物安全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,科研实验室管理人员详细记录了检查组提出的意见,并拟定了整改方案以迎接学校的安全检查工作,杜绝安全事件发生。
农晓琳副院长在检查中强调,学期伊始,做好开学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意义重大、责任重大。要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,严格按照教育部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要求,积极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安全工作部署,认真履行职责,确保实验室安全、师生安全,始终把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摆在各项相关工作的首位,紧抓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,将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常态化,做到安全无小事,事事连政治。
农晓琳副院长带队排查安全隐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