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实验室内全楼层禁止吸烟,实验工作区域禁食禁饮水。
(二)进入实验室相应区域应穿戴好相应区域的实验服、口罩、帽子、鞋(不能露趾及脚背),长发需束起。
(三)实验区域不允许随意开窗,如需开窗请联系工作人员;不允许随意调节空调开关、温度和湿度,如出现故障,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。
(四)设立安全检查登记本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(包括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、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是否有损坏、安全通道有无杂物堆放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),做好相关记录;保持实验室摆设整齐,走道畅通。
(五)进入实验室的科研人员在使用相应仪器设备前,须进行操作培训及通过考核,熟悉检测内容、操作步骤及使用的仪器性能;初次使用者,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;进入本实验室的校内外人员,必须有本实验室的工作人员陪同。
(六)实验操作前应进行全面检查,做好安全措施和防护工作;若发热压力类仪器设备在运行中,实验人员不能离开现场。
(七)实验室内不允许饲养动物,如需饲养,请移交校医学实验动物中心管理;实验室不允许动物操作,不能将狗、猪、牛、羊、猴等大动物及尸体带入实验室。试验用小鼠、兔等小动物,只能带入实验室的相关区域,并提供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。
(八)对于细胞培养室,如果发现大门敞开,按指纹系统追究责任(最后一位进出人员)。
(九)最后一位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前,必须检查实验室的门、窗、仪器设备以及水、电、气路,确保已经关闭;若由因实验人员疏忽造成事故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、处分、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(十)非工作时间(夜晚、周末及节假日)进入实验室的操作人员,需到本月实验室助管人员处登记,助管人员与操作人员同时承担该时段实验室的安全责任。
(十一)切实加强五防工作(防火、防盗、防爆、防水、防事故),如有火灾、爆炸等事故发生,应立即撤离现场,并拨打校园火警5355110,同时报告工作人员。